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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重婚的,另一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2009/5/12 15:47:28 阅读:7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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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救济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期间段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重婚的情形包括:法定婚姻+法定婚姻及法定婚姻+事实婚姻。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为维护一夫一妻的社会制度,同时维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对重婚的以下几种救助途径: 1、申请宣告重婚无效。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2、起诉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权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 3、提起自诉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据刑法的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同时也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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