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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公司隐名出资人的含义、分类(郑太福) |
发布时间:2010/5/19 22:51:14 阅读:9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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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公司隐名出资人的含义、分类(郑太福)
隐名出资人就是欠缺成为股东的形式化证据的实际出资人。从欠缺形式化证据多少来看,隐名出资人分为“绝对隐名出资人”与“相对隐名出资人”。
绝对隐名出资人是指公司、公司其他股东、第三人均不知道隐名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的关系的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单纯的民事合同法律系。相对隐名出资人是指公司、公司其他股东、第三人中有一部分人知道隐名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的关系的实际出资人。 相对隐名出资人是指具有部分形式化证据特征的实际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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